
第一篇: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分解落实市司法局下达的专业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四大奋斗目标、三大任务”工作重心,全面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营造了较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全县现有20个乡镇、194个村委会、23个社区居委会、56所建制学校、93个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全县56万人中,有普法对象42万余人,实际参加了普法学习的有39.5万人,占普法对象的94%,其中干部(包括村、社干部)、教师、企业管理人员、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的普法率为100%。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5个,在全县开展了“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五五”普法宣传月、“3.15维权月”、“抗震救灾”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共制作宣传横幅760幅,标语6000余条,办黑板报、专栏260余板,印发20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6000多份,送发法律、法规资料15000余册,累计接待法律咨询群众7500余人次。
(二)公证、律师工作
县公证处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务达1430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089件(解答法律咨询801件),经济类公证占341件;提出司法建议12条,被采纳11条;撰写调研文章一篇,工作简报4期,专题经验材料1篇;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达37.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达23.6万元。
我县2个律师事务所8名执业律师全年担任法律顾问73家、担任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07件(其中提供法律援助辩护21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20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8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86件、解答法律询问3372件(其中书面咨询321件,口头咨询3051件)、参加义务法律咨询31场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30件次、为公益事业捐款0.86万元。
(三)基层工作
1、人民调解工作。我县已建调委会271个,其中:20个乡镇调委会、214个村(社区)调委会、36个企、事业调委会,1个行业调委会。共有调解人员1833人,其中调委会委员522人、其他调解人员1311人,调解人员中本科以上文化的62人、大专文化的82人、高中文化的290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1399人,一类调委会152个,二类调委会108个,三类调委会11个。全年调解民间纠纷4061件,调解成功3946件,成功率97.2%。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7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3人,制止群众性上访2件。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96件,与乡镇调委会共调解、处理矛盾纠纷396件。
2、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年来,我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157人,其中刑满释放125人,解除劳教34人。帮教率达到98.7%,安置率达到94%,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脱管率1.3%。
3、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我县试点社区矫正对象36人,其中缓刑31人,管制2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监外执行2人,全部落实了管理和帮教工作。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 251 家,共办理法律事务4901件,其中办理诉讼、非诉讼代理案件1008件,办理农民工事项3967件,处理家庭邻里纠纷358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43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1.8万元。
5、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制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 ,各司法所按照县局的集中统一行动,通过“法律四下乡”、“送法进学校”等活动开展了送法进农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万家活动。三月至十月,先后在任市、天师等15个乡镇开展的“法律赶场”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600余份(册)。接待群众32014多人次,解答法律询问1467人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
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法律援助申请人218人,受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2件;受理非诉讼法律援助170件,其中调解26件、代写法律文书39件,解答法律咨询105件,为当事人免除各种费用近4万元。
(五)司法鉴定工作
上半年,达州正大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148例,办结率100%,法律援助2件。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严措施、抓落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和“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为载体
第二篇:2014年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分解落实市司法局下达的专业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四大奋斗目标、三大任务”工作重心,全面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营造了较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全县现有20个乡镇、194个村委会、23个社区居委会、56所建制学校、93个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全县56万人中,有普法对象42万余人,实际参加了普法学习的有39.5万人,占普法对象的94%,其中干部(包括村、社干部)、教师、企业管理人员、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的普法率为100%。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5个,在全县开展了“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五五”普法宣传月、“3.15维权月”、“抗震救灾”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共制作宣传横幅760幅,标语6000余条,办黑板报、专栏260余板,印发20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6000多份,送发法律、法规资料15000余册,累计接待法律咨询群众7500余人次。
(二)公证、律师工作
县公证处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务达1430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089件(解答法律咨询801件),经济类公证占341件;提出司法建议12条,被采纳11条;撰写调研文章一篇,工作简报4期,专题经验材料1篇;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达37.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达23.6万元。
我县2个律师事务所8名执业律师全年担任法律顾问73家、担任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07件(其中提供法律援助辩护21件)、代理民 ……此处隐藏18550个字……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四是针对白莲镇信访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在白莲镇信访问题中,从我局职能入手,以加强法制宣传为重点,积极参与解决信访问题。发放《刑法》中有关“打、砸、抢、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条文宣传单1000余份,同时,积极参加林地纠纷专题协调,就林业资源转让合同的合法性问题,由局领导和律师给该乡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讲解有关林业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趸ü低逞翱蒲х⒄构壑匾凼稣啵岢孤涫凳∥榧锹构ず褪∥n⒄ㄎ榧切烨谏媳ㄖ醒胝ㄎ豆赜诙苑从诚妹攀泄不赜泄匚侍夂耸挡榘烨榭龅谋ǜ妗飞献龀龅闹匾荆录冶ψ芾怼⒓智炝种飨疵隹疾熘匾不熬窈汀豆裨汗赜谥с指=ㄊ〖涌旖ㄉ韬o课靼毒们娜舾梢饧贰r酝馐餍蜗螅谇克刂饰勘辏徊郊忧苛烁刹慷游榻ㄉ韬妥鞣缃ㄉ琛?br>(一)优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xx,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加强了目标责任意识。按照《2014年将乐县司法局工作意见》要求,下发了《岗位目标责任状》、《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表》、《基层司法所特色工作考评标准》等,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同时与各股室处所签订综治责任状,切实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确保队伍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将纪[2014]7号文件精神,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开展了“弘扬正气、合力争先”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把反腐倡廉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目前全局干警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三是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四百”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得到深化。每季度一督查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延伸,领导带队深入乡镇指导协调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加,全局干警从思想、业务能力上实现长足发展。
(二)强化了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3月下旬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县机关党工委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支部以“科学发展、激情创业、追赶主轴”为重点,以“服务科学发展、司法行政先行”为主题,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为实践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党支部集中学习会3次、解放思想讨论会1次、各类座谈会2场、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支部党员共完成心得体会7篇、调研文章2篇;发放征求意见问卷100份,共征集到意见、建议38条(整理汇总为6大类21项问题)。我局党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认真梳理、吸纳,并分解到各股室加以对照落实整改。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实现了“三个坚定”,即坚定了解放思想、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信心;坚定了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同步、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增长同步的信心;坚定了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以改革发展成果惠民利民的信心。
五、力求实效,积极开展“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
(一)进村(社区)入户,扎实开展“四百”活动。重点开展白莲村和百花社区部分街道的“四百”活动。成立“四百”活动挂村工作队和挂社区工作队,制作便民服务联系卡1860张,做好民情日记,组队下乡、进村、入社区接访人民群众,了解民情,排查矛盾纠纷,尤其是排查存在涉法涉诉纠纷隐患。如局领导定期带队到所挂白莲村和社区走访服务群众,收集到各种矛盾纠纷和意见建议共16条,向农户发放“四百活动”宣传提纲620份,并为家庭困难户送出慰问金600元。对力所能及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各司法所也积极融入到各乡镇“四百”活动中,认真了解民情民意,做好工作日志,力所能及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 “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三是“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别是在落实解决提出的问题有待加强协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争解决司法所高配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今年把条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配备到位。
五是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的意见》闽司办〔2014〕45号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积极做到班子好、队伍好、工作好、保障好、形象好;司法所积极做到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科学管理信息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服务大局优质化。
六是突出“法律九进”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突出“法律九进”活动,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民主法治创建,推进依法治理水平,做好第二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的总结表彰工作,启动新一轮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学校、企业、行业、基层4类示范点建设。
七、继续抓好挂包村的各项工作,尤其是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